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樊祥明、张殿臣先后荣获“市北区见义勇为积极分子”、“青岛市见义勇为模范”荣誉称号

发布时间:2015.07.23

2015年7月22日晚,犯罪嫌疑人王某云携带水果刀与赵某克到市北区延安路周边预谋抢劫。22时30分许,发现女青年陈某持包在通山路独行,赵某克遂上前对其实施抢劫,陈某大声呼救,正在通山路佳豪快餐店吃饭的樊祥明、张殿臣闻讯立即追向嫌疑人赵某克。负责望风的王某云跟随二人至市北区延安路和广饶路路口,发现樊祥明已将赵某克抓获,遂持水果刀从樊祥明身后向其腹部连捅两刀逃离现场。张殿臣对犯罪嫌疑人赵某克进行控制,并配合民警将其抓获,又将樊祥明送至市立医院救治。经法医鉴定樊祥明构成重伤。现犯罪嫌疑人王某云、赵某克均被刑事拘留。

7月24日,市北区政法委副书记刘国颖到医院对樊祥明进行了慰问。并详细询问了樊祥明病情及身体恢复情况,祝他早日康复。

7月30日,市北区综治委、区见义勇为协会授予樊祥明、张殿臣“市北区见义勇为积极分子”荣誉称号,并向樊祥明颁发见义勇为奖励金5000元,向张殿臣颁发见义勇为奖励金1000元。

8月3日,市综治办、市见义勇为基金会决定,授予樊祥明、张殿臣“青岛市见义勇为模范”荣誉称号,并向樊祥明、张殿臣各颁发见义勇为奖金20000元、5000元。